拘役三个月、无人机没收!一男子给无人机加装发射装置,猎捕3只小麂、2只野兔!
案发后,洪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,还与当地林业部门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,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。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洪某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且情节严重,已构成非法狩猎罪。鉴于其有自首、认罪认罚情节,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,最终法院判处洪某拘役三个月;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改装无人机一架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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